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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構組成: |
1. |
至少需具備即時影像、e化巡邏、歷史影像、資料庫、系統設定、個人設定、記錄報表等六大單元內容。 |
2. |
系統為Client-Server架構,使用者可利用標準網際網路瀏覽器(例如:Internet Explorer、Netscape、Mozilla Firefox等)管理或觀看。 |
3. |
系統為多工性主機,授權使用者可不透過主機直接瀏覽攝影機之即時影像,當主機因故當機時,授權使用者仍可透過網路直接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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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攝影機之即時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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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 影: |
1. |
可與相關錄影系統結合,透過本系統遠端調閱錄影資料,並且可查尋各個事件的單張影像或連續影片。 |
2. |
提供具有「使用權限」的人員,針對其權限範圍內的攝影機進行「影像調閱」查詢。使用者由功能選單選擇「影像調閱」進入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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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閱功能。 |
3. |
至少需提供「顯示自訂調閱群組影像」、「只調閱單支攝影機影像」兩種選項功能。 |
4. |
可最少同時四支同步調閱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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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 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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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攝影機資料印表功能,可進行事件列印,其中包含攝影機名稱、機器序號、IP 位址、子網路遮罩、預設閘道/路由器、編號、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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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密碼、描述及攝影機在各路口/樓層平面圖位置等均需紀錄及可供列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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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介面: |
1. |
攝影機之即時影像設計必需為崁入網頁方式在同一視窗中呈現。 |
2. |
管理者可遠端透過標準網際網路瀏覽器之網頁介面,不需外掛任何軟體即可操作、設定與管理所有功能。 |
3. |
觀看之圖形使用界面(GUI) 必須簡單易用,一般人不需再教育即可使用。系統中所有按鈕皆需符合觸控螢幕使用習慣,使用者可透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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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控螢幕直接以手指點選毫無障礙。 |
4. |
使用者僅需使用標準網際網路瀏覽器,無須外掛或安裝任何額外軟體,即可直接點選觀看。 |
5. |
全中文化操作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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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壓縮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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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訊之單張影像格式需為清晰無馬賽克之國際標準JPEG格式圖檔,連續串流觀看的影像需以Motion-JEPG格式無差異傳輸方式或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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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G-4格式連續流暢呈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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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畫面: |
1. |
依據使用者規定權限,使用者可在不外掛軟體情況下即可直接觀看其所屬攝影機分割畫面,且分割畫面可設定以群組方式分類。 |
2. |
使用者最高可同時觀看至少100支攝影機的分割畫面。 |
3. |
分割畫面不受螢幕大小限制,可超過螢幕畫面大小,畫面格式亦不限於平方矩陣(2x2,3x3,4x4,5x5,6x6),矩陣比例可由管理者自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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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M*N的分割畫面,例如2x1,4x2 ,6x3,..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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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 定: |
1. |
系統管理者可自行透過網頁設定或更改IP位址。 |
2. |
可自行透過網頁更改系統代表圖示,例如可上傳變更為所屬單位/公司/學校圖示。 |
3. |
系統者可設定多於實際開放的攝影機資料,管理者可選擇開放或不開放此攝影機於電子地圖上,系統自動連結到攝影機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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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牆: |
1. |
系統可封鎖IP區段,可用於設定系統將由某一區段IP之使用者使用,封鎖IP區段功能可限制其他區段一律無法進入。 |
2. |
具備上網位置對照表,可設定不同IP區段代表之使用群組名稱。 |
3. |
內建防火牆功能,可有效保護系統阻絕特定IP位址的駭客攻擊行為。 |
4. |
系統管理者可針對使用者進行停權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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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監測: |
1. |
系統可統計使用者登出登入時間與次數,有效掌握系統使用情形。 |
2. |
系統管理者可檢視線上使用者,並且可知使用者停留之頁面與已停留時間。 |
3. |
系統具備偵測前端設備是否正常運作功能,並將不正常訊息即時傳遞到管理者信箱。 |
4. |
可自行設定警報發送之電子郵件。 |
5. |
使用者以標準網際網路瀏覽器即可進行觀看,系統管理者亦使用相同介提供使用紀錄與報表,監控中心可隨時透過系統監看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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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系統網路上攝影機之位置與IP位址,並記錄登入時IP位址、人員名稱、所屬等級等,並且可隨時列印分析。 |
6. |
具備事件紀錄功能,按日期排序紀錄系統所有相關警告或錯誤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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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形化報表: |
1. |
系統具備產生圖形化報表之能力,可依管理者需求自動按照搜尋條件產生餅狀圖、長條圖、曲線圖等分析圖形。 |
2. |
針對發生的警報資訊,系統可依據時間、星期、地點等查詢條件,產生容易分析的JPEG/GIF/PNG格式圖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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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限管理: |
1. |
具備使用者權限管理,可設定各使用者可監看之區域或攝影機群組。 |
2. |
使用者以標準網際網路瀏覽器即可進行觀看,系統管理者亦使用相同介面經過安全認證後進行管理與設定。 |
3. |
為一種多人使用的作業環境,可同時允許50位以上使用者在同一時間內同時使用系統主機資源。 |
4. |
在人員權限設定的部分,需支援至少四種以上不同權限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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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觀看者,具有觀看即時影像的能力。 |
B. |
使用者,具有觀看即時影像與錄影資料之功能。 |
C. |
管理者,具有觀看即時影像、錄影資料與控制攝影機PTZ之功能。 |
D. |
超級使用者,具有修改攝影機設定、新增/刪除觀看者、新增/刪除管理者、修改圖層、設定群組與設定錄影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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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超級使用者可針對單位不同部門設定相對應之群組,同一群組之使用者可觀看相同之攝影機組合。 |
6. |
當使用者超過設定時間無動作時,系統自動停止提供服務,要求使用者重新登入,確保使用者帳號安全,防止帳號被人盜用。 |
7. |
系統須能區分及辨識不同的使用者,不同使用者皆可依需求授權不同區域之攝影機。使用者識別碼、群組識別碼、群組名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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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必須輸入使用者名稱,再輸入密碼,由系統確認該帳號的使用權力。如此,系統管理者可限定各個群組內的使用者只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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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某些攝影機或只能使用某些設定或功能,依此來區分各個群組的工作權限。 |
8. |
系統管理者可設定使用者是否有權自行更改密碼或個人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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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監視: |
1. |
可達到即時監控功能,並且具備即時反應回報機制。 |
2. |
具網路監看、遠端管理功能,可透過標準網路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容許多人同時監看主機端畫面。 |
3. |
即時影像可選擇 176x120、352x240、704x480、全螢幕等四種尺寸任意放大/縮小而不影響錄影作業。 |
4. |
可設定個別使用者觀看影像的時間限制,以減少系統頻寬重複使用且確保監視網路的頻寬充分運用。 |
5. |
當使用者觀看即時動態影像超過系統預定人數上限時,系統自動傳送靜態即時影像於使用者,並且於一定時間間隔重新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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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態影像觀看人數,當無超過上限人數時自動讓該使用者觀看即時動態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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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Z攝影機控制: |
1. |
系統管理者可針對使用者是否具備全功能攝影機控制、語音開啟或關閉等功能進行設定,例如甲可控制攝影機進行PTZ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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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控制攝影機進行PTZ動作,但是乙只能觀看影像無法控制。 |
2. |
可遠端遙控全功能上下/左右/縮放攝影機(Speed Dome)。 |
3. |
可遠端遙控旋轉台之轉動。 |
4. |
開放式操控介面,可遙控各式具控制通訊介面,包含RS-232、RS-485或RS-422之全功能攝影機或相關設備。 |
5. |
可使用標準網際網路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無需下載或安裝任何軟體即可進行遠端遙控。 |
6. |
系統能結合高解析百萬畫素(超過1280x1024像素以上)網路攝影機與全功能PTZ攝影機,系統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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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百萬畫素網路攝影機清晰靜態影像立刻調整、移動與縮放全功能PTZ攝影機到相對應位置,達到預覽速移的需求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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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校對: |
1. |
系統具備自我校時能力,可主動連接到網際網路或區域網路上的網路電腦校時服務伺服器(NTP:Network Time Protoc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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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系統校時工作,確保系統時間始終與國際標準時間同步。 |
2. |
針對網路攝影機/影像伺服器/影像轉換器/網路DVR,系統能在每日或每時進行校對工作,如果偵測前端設備時間與系統時間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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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系統能將前端設備的時間調整為與系統時間相同,避免各頻道的即時影像浮印的時間戳記有差異。 |
3. |
系統之時刻與國家標準同步必需在0.1秒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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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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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Windows 2000/XP/2003 Server、Mac OS 9/X等不同作業平台之使用者(Client端)連線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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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可針對可疑影像進行拍照動作,且拍照之影像可直接儲存於用戶端電腦硬碟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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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管理者可自行設定e化巡邏動線,可依實際狀況加入動線連動攝影機,並在動線中選擇是否加入巡邏檢查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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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財產管理功能,可儲存設備名稱、財產編號與保管人等相關資訊,方便管理者進行監視系統財產分析與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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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視訊解碼器支援: |
1. |
可自行新增/修改/刪除欲控制之網路視訊解碼器。 |
2. |
針對單一網路視訊解碼器,管理者可設定五組以上來源網路攝影機或影像伺服器,按照固定時間間距控制解碼器輪跳功能。 |
3. |
網路視訊解碼器搭配類比視訊電視牆或投影設備,可控制單一畫面以不同影像來源進行輪跳,達到全面監看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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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結合前端網路攝影機或影像伺服器之I/O輸入,可連接各式緊急壓扣,當使用者觸發緊急押扣時,用戶端視窗立即蹦跳出所屬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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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之警報當時畫面與警報聲響。 |
2. |
可設定各用戶端的I/O觸發通知權限。 |
3. |
可依時間搜尋與調閱觸發歷史事件與當時影像。 |
4. |
系統容許至少30名以上用戶端同時進行警報監視,當有警報觸發時,所有使用者在同一時間皆可收到相同警報。 |
5. |
可依系統設定不同的警報發送到不同的用戶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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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當有警報發生時,無須人工介入系統可自動依照設定發送多媒體圖文簡訊(MMS)或文字簡訊(SMS)給指定人員通報。 |
2. |
簡訊文字內容可由管理者自行修改或新增。 |
3. |
傳送之圖片為警報發生時的現場即時影像,並且發送之影像尺寸需符合手機觀看大小,預設為100x100像素。 |
4. |
警報簡訊發送機制可搭配電信業者計費方式或另購簡訊伺服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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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電源失效回復後,不須人力介入即能上線恢復服務。 |
2. |
作業異常或使用需要時可透過標準網際網路以網頁方式重新開機或回復至出廠設定值。 |
3. |
可於作業系統指令列在本機前或遠端直接下達重新啟動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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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統需整合影像廣播系統,當使用者觀看即時影像時係由影像廣播系統提供服務,使用者不能直接連到網路攝影機或影像伺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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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避免因前端頻寬有限造成網路阻塞。 |
2. |
管理者於設定畫面中,可依據影像廣播系統頻道進行單一頻道或多頻道預覽,以確認各頻道的影像內容。 |